第一百五十五节 规范商业体系(2)(3 / 4)

两银子,一万两的货物,就能估值到几十两。再说了,关卡守军哪里具有评估商品价格的能力,这个制度设计出来就没有可行性。

周琅直接就裁撤了关卡,内地所有关卡有守军的也只是负责军事防御职责,跟收税完全没有关系,尽管周琅也是喜欢抢劫的,但拦路抢小商贩这种方式太低级,而且对流通过程的效率影响太大。

牙税,也直接取消。向中间人发放执照,允许他们做经纪人,然后固定收税。这相当于给从业资格征税,周琅认为这完全没有必要,他的政府现在没有评估别人专业资质的能力,也就不要去管这些专业性的问题。如果将来发展到工业时代,需要对工程师资质进行认定的话,可以考虑建立新的部门。在周琅看来,官府为了收牙税,而对中介行业的控制,是对商业活动的一种限制。很多中介行为,其实普通人不经意间就做了,完全没必要控制。

契税,这个税种现代社会也有,印花税就是从这里发展来的。但周琅发现,这个契税更多的是行政范畴的弊病,由于满清官府(历代官府都有这毛病,包括某一阶段的公仆)难接触,难办事,大量交易是以私约形式,而不是公约,双方都避免官方的介入,因此大量私契流行,契税根本收不上来。本来重大交易让政府公正一下,这属于政府服务,却因为难接触而大家不愿意接受你的服务。这个税就显得尴尬了,政府想收收不上来,百姓交不交其实无所谓,但因为别的原因不愿意让官府介入,而规避了。

由于契税现代社会也有,让周琅考虑了很久,但他还是大胆取消了这个税种,谁说自己就一定要效仿现代人,而不能体现进行创新呢,只要原理上讲得通,就可以进行尝试,这个税完全没有意义,取消就取消了吧。

矿税,这个是要征收的。满清对开矿的限制很严,明朝也是,主要担心的是这个职业会造成大群人在荒野聚集,害怕百姓造反,在限制集会的时代,宁可不要税,也不想有风险。因此明清的矿税,大多是通过发放执照的方式限制和控制开矿行为。周琅则是大胆鼓励开发矿产资源的,所以这个税种不但能收,而且很有收的意义。但收税的意义不是为了钱,而是为了有效监督。所以周琅决定,矿税采用给授权征税的形势,而不是对生产进行征税。由矿主申请开矿,开矿的门类,产量都要进行登基。

这反倒有点像清政府的牙税,是向准入资格征税。但要求商人每年汇报矿山的大小和产量等基本情况,方便政府掌握本国矿产资源的开发情况。不对产量征税的原因在于,需要人为去核实,然后就要派出监督人员,而监督人员是否诚实,会影响税收,又有空子可钻了。

落地税也是直接取消,周琅鼓励商贸,怎么可能对开办商铺征税。不过要求商人申报执照,登基经营门类等。但这依然只是参考意义,因为商人比普通人更灵活,主营业务变动很大。

所以老税种基本取消,按照周琅在东港制定的按照店铺门脸长度纳税的办法,可以说只保留了店铺税一项,但在征收方式上,也不是以发放执照类的授权税形势,而是以店铺重要的功能性标志,门脸大小来征税。

而且取消了之前在福建推出来的根据经营门类执行不同税率的办法,因为周琅发现执行上的难度让商人和税官都不舒服。

税官报告,经常有商人不按照自己的经营门类经营,一个卖粮食的,有可能代售布匹;一个卖盐的,有可能代销糖。这产生了大量的纠纷,商人会控告侵入自己领域的其他商人,税官因为对方乱改经营业务,想进行罚款,而对方可能不服。

那些经常性变动经营业务的商人自己也感到委屈,他们做买卖的哪能被限制死了,谁不是什么生意好做做什么,明明今年丝绸生意不好做,还不许人做点蔗糖生意周转一下了。

周琅也不知道这种情况的发生,是因为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