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百零三章到清州考察(四)(2 / 2)

一路仕途 石板路 2163 字 2020-04-16

位的负责人从财务上领了现金后,以红包的形式发给了职工,连放发花名册也没有,更别说领款人签字。纪委干部前去调查,问他这两年从财务上领出的三万多元都到哪里去了,他说都发给了职工,再问每人职工发了多少,什么时候领的,他说记不清了,反正全都发给了职工。

再到职工中一调查,说这几年领导用信封的形式是发了一些奖金,但金额和次数因为时间关系,有些就记得不清楚,有的甚至说根本没有得到过。

经过再次讯问,这个领导人也是荒唐透顶,单位一共不到二十个职工,他发奖金没有任何标准,全凭个人好恶,关系好的多发,关系差的少发,自己讨厌的人,甚至一分也不发。

结果就是一笔糊涂账,纪委的结论是有一万多元无法查实是不是发给了职工,最后已贪污罪论处,已经移送司法机关。

可清湖中学涉及到的几个领导,这事到底如何处理,彭思国也没有底。

“思国同志,他们一共私分了多少?”刘正宇放下茶杯,望着彭思国凝重地问道。

“据我们的调查,他们四人一共私分了一万三千元,对这个事,他们也承认了。并且也将私分的公款上交了纪委。”彭思国道。

“也就是说,平均下来,一人分了三千多。”刘正宇就站了起来,在屋里走了几步,停下后说道,“思国同志,这样,这事我和中唐同志杰平同志商量一下再说吧。”

到了最后,刘正宇还是决定听听两位副书记的意见。

这四人私分公款,按照财经纪律虽然已够入刑标准,但毕竟数额并不是很大,影响也不是很严重,到底要不要从严处理,刘正宇觉得还是要再慎重考虑一下。

毕竟这个决定一下,就将影响到几家人今后的生活和很多人的命运。

这几人不像那个糊涂的所长,那个乱放红包,甚至连奖金发放花名册都没有的家伙,连起码的法律观念都没有,送他进去学习一下法律知识那是一点也不值得可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