特别感谢一下书友Violet_Ice紫冰。(2 / 2)

冰的提点。

我曾看过一本书,叫《大染坊》,其中有个序我非常喜欢,原话是这样说的:“没有兴趣,也就无所谓文学。买书要花钱,读又搭上一些时间,如果枯燥无味,那么这本书是不合格的——文艺作品首先应当有趣,然后才是它的社会功能。这是我对文学的全部理解。我自己读书也是如此,不管名著与否,如果不能从阅读中得到快乐,我会把它扔出很远……”

我读书基本也是这个原则,如今写了小说,也希望能让它变得有趣,不过这个过程可能是漫长的,我不奢求书友们会一直支持我,但是我会尽量让自己的作品变得有趣些。

说了一大堆,也算是个小感想吧,今后我可能还会写一些这样的感想,还是那句话,一来,感谢书友们的支持,二来,也算是个自由检讨和总结。

最后,还是感谢一下让我干了这件事的主人公吧, 紫冰,谢谢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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