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零四章 终会有缘(2 / 2)

今天是他第七次面试。

辞掉了干了两年的销售岗位之后,想换别的岗位有些困难了。

“你很优秀,不过我们还是觉得你适合销售的岗位一点......你看......”美女hr看着他,朝他甜甜一笑。

又一次失败了。

他恍恍惚惚,觉得自己不是还在大二么?

可是眨眼就闭眼就走上了普通上班族的人生,平平凡凡。

这次面试的地方有些偏远,不得不公交、地铁和单车齐齐上阵。

回家的途中。

骑着单车的丰云路过了一条满是法国梧桐的老路。

他想起了爷爷。

鬼使神差地去了老屋一趟。

他已经很久没回来过了。

墙被重新刷白过,屋内空空如也。

客厅里,一张黑白遗照,一盏案几。

一个银盘,几枚鲜艳的红彤彤却并非真实的果子。

那台记忆里放着黑猫警长的老旧长方形小电视终于不见了。

丰云叹了口气。

他想起了那个梦。

梦里的那套《养鲲决》还会在么?

曾听父亲说那时候搬家队并没有把老屋的书搬走。

这大概是爷爷临终前的小小要求。

两室一厅的老房子,地处曾经的市中心,背靠沱河,也已经没落了。

新区的发展如火如荼,这里已经残破不堪,多数还留在这里的人家,多半是为了拆迁。

走进里屋,跟记忆中的没什么变化。

空木板床、一张老人椅、满是潮湿的空气。

木衣柜里泛着淡淡的霉味。

老旧的书桌上,赫然摆放着一套古书,明明是看不懂的字,但是他就是能明白,那是《养鲲决》。

真的够老,却非古籍。

上面每一本的标价才四毛七。

书成一套,挨着顺序堆放在一起。

丰云找了一个结实的塑料口袋,把它们小心翼翼地包好。

爷爷都托梦了,自己也该好好重视了。

也许时间久了,未来的某一天就有收藏的意义,可以当做传家宝了呐。

天色不早,他停留了一会儿,准备回家。

“不好,下雨了!”他加快了骑单车的速度,还有几百米,快了,就到地铁口了。

“抢劫啦抢劫啦,光天化日之下!”有位带着金戒指的身形有些富贵的大妈喊道。

她的项链被一位贼眉鼠眼的戴着艳粉色摩托头盔的男子一把夺走。

这条小道很窄,没什么人。

有位司机停靠在路边,但是不敢上前去帮忙。

丰云一时冲动。

见那男子没有刀,便直接把塑料口袋递给司机保管,自己去拦抢劫犯。

大妈也跟在后面跑着,气喘吁吁。

丰云的运动细胞不错。

把抢劫犯逼急了,终于扔掉了金项链和钱包溜之大吉。

“谢谢你啊,小兄弟,现在还这么热心的人,太少了,你看你需要多少,我...我给你?”

丰云摇了摇头,“能帮就帮吧。”

锁上了共享单车,他甩手甩脚地就回去了。

似乎遗忘了什么。

站在地铁上。

——突然想起。

他下了站台,去到了对面。

又回到了原地。

司机师傅已经不见。

那辆白色思域也早已不见。

雨停了。

树上的残余的雨珠儿滴落在他脑门上。

一张快被打湿彻底、半干不干的纸条上,写着——

终会有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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