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1章 但为君故 5(3 / 3)

的情书。”阿巴斯帮恺撒译成英文。这首歌真的就这两句词,来来回回地唱。

“像是写在什么慰灵碑上的词。”

“是用一个斯巴达战士的口吻写的。流浪的巫师路过温泉关,在那里遇到了已经风化的骷髅。巫师把他从尸骨堆里召唤起来,他对巫师唱了这首歌。”

“你这种人居然会听歌。”

“小时候孤儿院里有个小乐队,我在里面是鼓手,那时候我的偶像是林戈·斯塔尔。”

“披头士乐队的鼓手?一般人都会喜欢约翰·列侬。”

“我其实不会唱歌,乐器玩得也不好,想加入乐队就只能打鼓,就像林戈·斯塔尔。”

“我以前也组过一个乐队,后来解散了。”

“听说过,除了你都是女孩子,后来还因为你闹掰了。”

“这你都知道?”恺撒有些尴尬。

那个电音乐队是学生会舞蹈团的前身,如阿巴斯所说,除了恺撒其他都是女孩子。

恺撒让她们都穿上复古的白裙,营造出弥撒音乐的宗教感,可到了段落女孩们会从长裙里翻出藏好的电音乐器,狂歌劲舞起来,根本就是一群混世的小魔头。

恺撒带着她们去维也纳国家歌剧院演出,也曾在巴黎街头演出,读着乐评家骂他们亵渎音乐殿堂的评论笑得满地打滚。

后来闹掰的原因也如阿巴斯所说,后宫分赃不均,搞不定陛下的归属,跳舞最棒的女孩、唱歌最棒的女孩、长得最漂亮的女孩都觉得自己理所当然地应该是恺撒的女朋友。

吹长笛的那个后来去了茱莉亚音乐学院深造,如今已经是经常登上杂志封面的年轻艺术家了,上个月还给恺撒寄来她个人演奏会的门票,恺撒只是回寄了一张贺卡,贺卡里夹了他跟诺诺的合影。

他不是当初那个叛逆的男孩了,即使去听那个女孩的演奏,他也会选择在无人注意的角落里默默地听完,不会上台送花,甚至不会打招呼。

“其实我想加入那个乐队,只是想跟大家在一起玩点什么。”阿巴斯说,“不然我就只有一个人呆着,有点孤单。”

“你会是那种害怕孤单的人么?”恺撒揶揄。

阿巴斯怎么会害怕孤单呢?他是武士,是丛林中的猛虎,对于这种人来说,孤单是他们引以为傲的气息。

“习惯了而已。”阿巴斯笑笑。

恺撒愣了一下,点了点头。

习惯于孤单的人未必喜欢孤单,就像总是喧闹的人也未必那么喜欢喧闹,恺撒是喧闹的人而阿巴斯是孤单的人,但这也许都不是他们的本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