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六十二章 篝火 (1更4000)(2 / 4)

。那么早做什么?虽然颜书勤跟自己差不多,包子也都两岁了。

那是他早熟啊!

看着李致诚,了解到他很满意现在的生活。胡鸢此时思绪万千,一直认为,男人不可过早成家立业,得事业稳定,能够承担起责任,才可以去想,不缺喜欢他的,对他袒露好感的,但是原因大部分是长相,有点才艺,还有理由更奇葩,是因为他看起来坏坏的。

男人不坏女人不爱?这些都是表面的东西。

张鹿是胡鸢动过想结婚的心思的人,也想陪伴在她身边。

可是她如今太小了,在以往,胡鸢是绝对想不到自己会喜欢一个十三岁的小孩子!

想起了张鹿,这人还是个迷,太多让他无解的。不说她的特殊经历,她对她自己的未来很清楚,胡鸢此时并不想承认,她未来的规划里,没有他!

没有他,她也可以过得很好,这点他确信。

他也能确定自己从骨子里真的是喜欢张鹿,慢慢地回忆起了她小时候的事儿,那会就是觉得这小女孩很可爱,一直跟在他后面,甜腻腻的喊着,哥哥,哥哥,带我一起玩好不好?

找他要吃的。贪吃的小孩子,想起了,她吃起糖果时候的满足样子。当时胡鸢还觉得很好哄。

长大了却变了,不再是跟在他身后的小女孩,变成了,他跟在她身后!这不知道是什么缘什么份,回想起来都不禁苦笑。

联想到他自己的家庭,父亲因为无法满足母亲的要求,母亲毅然离去,那身影,让胡鸢这辈子都不会忘记。刚开始挺看不开,觉得父亲很无能。如今也完全看开了,两人本身就不合适。

如今看着父亲现在自己一个人,想做什么做什么,也挺好。

追求不同,在一起一辈子,组成一个家庭,就是他们所谓的结婚,要考虑的,实在是太多了!为了结婚而结婚,为了所谓年纪到了,或者有人喜欢就凑合吧,去交个女朋友,那太随意了,最后发现不合,真的是很折磨的一件事情。有了孩子,更难受!他不想那么早结婚,也不想那么早有孩子。

看到胡鸢这样子拒绝,李致诚也不多说什么了,本身也是开玩笑的,找个话题说。对于这个年轻人,他还是很赞赏的,想到胡鸢18岁那年,找到他,说要跟他一起混口饭吃,当时还很惊讶了,初见胡鸢此人,便觉得他的气质不像混子,还有点像文弱书生,本应该好好读书的。还拒绝他。

胡鸢说他孤身一人,没家了,觉得李致诚人不错,随便让他干点什么都行。李致诚当时心一想,既然大家都是没家的人吧,那就一起混吧。

后来李致诚把胡鸢发配去N市看酒吧,90年代初李致诚在N市有几个酒吧的场子,装修的很豪华,生意很不错。

很早就买车,Y县N市来回跑,当时都是带着胡鸢的,因为胡鸢身手不错,练过散打,反应极快,年少气盛时做事也有一股狠劲儿。

酒吧那种地方鱼龙混杂,经常会有一些争吵摩擦,还是需要一些打手去解决问题。

管他一口饭,没想到他会弹吉他,而且弹的还不赖。一次偶然,走穴的歌手没来,就让胡鸢上,结果一上去,好家伙,一开嗓便引得下面的妹子,兄弟,一阵狂呼。

还不少送花。当时送花还可以有抽成,胡鸢赚的也不少。

连续唱了几次,有了舞台经验了也练就了好嗓子,有的时候也会串串场子,那会还挺红,N市混社会的不少都知道他。

没多久李致诚便出了事,拿刀砍伤了人,进去了两年。当时让胡鸢先跑,本来也没他什么事,躲避了仇家,也躲避了警察,胡鸢跳了楼,一条腿骨折了,李致诚在看到还特地的看了胡鸢,想来恢复的很不错。后来胡鸢也不再往N市去了。

往事仿佛就在昨天,历历在目。也没过几年时间,没想到胡鸢那么快也改头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