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在今天之前(3 / 3)

大宋奸臣 乃去 6191 字 2019-08-27

一定的量所引起的症状。

卖力的将蒲公英嚼碎,吐出糊糊后,就覆在了脚掌上。

依旧流个不停的鲜血,很快就把糊糊也给浸成了一片血色。唐宁按住伤口,哀叹一声,自己何德何能,被不长眼的贼老天丢到这种地方遭这种罪。

不过是个普通的上班族,要说不普通的地方,可能就是比起手机和电脑,唐宁比大部分的同龄人更喜欢书一些,也更喜欢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一些。

心志不算坚忍,往往领导皱一个眉头,就能让唐宁反思好几天,自己有没有做什么惹领导不高兴的事情。

唯一的优点,就是交朋友的本事不错。当然,这和唐宁的性格有关。

他从来都是一个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的人,别人帮助过他,他就总会不遗余力的帮助别人。为此,他甚至可以得罪自己的领导。

他的许多朋友,也正是喜欢他这一点。很多人在快节奏的都市生活中,丢掉了自己小学,初中,高中甚至大学时期的好朋友。唯独唐宁,直到莫名其妙的来到这里之前,他依旧和这些好朋友们保持着联系。

听上去很矛盾,但唐宁就是这么个矛盾的结合体。他不喜欢女朋友那种性格的女人,却和她在一起六年之久。不少人也说,唐宁这个人,没什么缺点,但在一起的时间长了,就是感觉到别扭。

他的女朋友就说过一句很经典的话,她说唐宁眼睛好看,鼻子好看,嘴好看,耳朵也好看,但是当这几样好看的东西凑在一起时,就给人一种想要一拳砸下去的冲动。

唐宁苦笑一声,望着缓缓流淌的溪水怔怔出神。

从来到这里的那一刻,唐宁就可以确定自己已经穿越了。因为在他来到这里所见的第一眼景色中,就有几头野猪,正撒欢一样的跑远了。

山清水秀,丛林茂密。这样的地方,怎么可能会是无人区?那些连祖坟都愿意刨出来当景点的官员们怎么可能会放过这种地方?

望着溪水中倒影出来的自己一脸狼狈,唐宁惨笑一声。

穿越?比起这个,老子还是觉得窝在家里睡大觉舒服一些。

正想着,一头黑黄毛皮间错的斑斓猛虎,从灌木丛中慢慢的钻了出来,朝唐宁缓缓逼近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