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七十六章 土地恢复秦国旧制(3 / 3)

另外,土改,不会得罪到扶苏,扶苏是李阳自己的学生,这一层关系足够牢靠,也与商鞅不同。

更重要的是,商鞅推行律法,是个孤臣,而自己则是全面实行改革,增置各种部门,可以说新政实施下去,朝政很多权力机构都是自己的人。

加上以后实行科举制度,更是会把士族新贵们的地位挤压下去,介时那些旧士族又能夸自己如何?

也正是因为明白这些区别,所以李阳才敢实行土地改革,因为他相信,变法改革的功臣,其归宿不一定就会是商鞅、王莽,也有可能会是后世的邓公。

值得一提的是,在李阳看来,现在的大秦其实和新中国极其相似。

新中国在抗日战争时期,就实行了土地改革,没收地主土地,废除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,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,按农村人口平均分配土地。名曰,翻身做主人,让穷苦百姓佣有自己的土地。

而后,新中国成立后次年,便又将分配属于农民私人的土地收归成了国有,改为集体制,这个时期等于大家都没有了属于自己的土地了,可是土地国有化却成功了。

直到八十年代,方才再次土改,土地分配到户,改为承包制。

而眼下的秦国,也相差不多,十年前秦国一样为了统一大计,喊着杀敌立功分田地,现在统一了,要将分出去的土地重新收归国有,也一样有可行性,毕竟秦国的开国皇帝秦始皇也在位呀,在他在,没有办不成的事,何况与新中国不同的是,咱们此时还能用俸禄补偿安置你们这些当初打仗立功的人嘛,让你一直可以领薪水,这个待遇可直逼21世纪的土地征收的政策了,非常的人性化、公平化。

而且,土地收归国有后,并不是让你们这些新贵从此没有土地了,而是依旧会分配土地给你的,只是没有以前多了,但是你有俸禄补贴呀。

另外,秦国还有一点比新中国当初土地国有化,更占优势的地方,那就是秦国与战国时期的其他国家不同,在秦国,平民是没有私有土地的。

没错,在秦国统一之前,土地不允许买卖和世袭。

秦国既按官爵等级分配田宅,而农民则予授田,是采取国家分配制度。

平民在成年的时候,官府会分配一定的田地,打仗时,都是军人,举国皆兵,不打仗时,就种田。

立功越多,分配的田越多,但这些田却是国有的,在这人死了以后,朝廷还要将田收回的。

将军王翦在乘征战前夕向秦王请求赐予土地,并希望秦王赐给他世袭土地的特权,却被秦王婉言拒绝了。所以,在统一前,秦国的土地,本来就是国有化,非私人性质。

如今,只不过是重新分配一次罢了,难度其实并不是太大。

所以,在李阳看来,大秦要想进行土改,此时秦始皇还在位,是正当时候。而一但继续拖延下去,土地私有化的属性一但根深地固了,特别是拖到秦二世了,再想土改,可能就真的不太现实了,严重一点可能会动摇社稷统治。

…………

PS:为了让土改政策看上去可以实行,这章逻辑举证方面占了大半,大家多担待。下一章,估计是凌晨两三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