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九十七章 纸条(2 / 4)

青应该还有两日抵达海岸边上。樱之攥紧拳头,红楼姐姐一定会平安出谷的。

额上忽然被覆上了一个略凉的手掌。

“怎得有些发烫了?”云岫将手翻了个面儿,再用手背触触。确定了樱之是发热了。可能昨晚心绪不宁,又吹了一夜的风,染了风寒。

“二姐姐。”樱之拂开她的手。

云岫将她方才从指间传递过来的纸卷不露声色地卷进袖袋里。

应是红楼给的。

她不禁开始猜测红楼想同她说的话。

“你到时候也陪我去接张青哥哥好不好。”

“好。”

……

两天的时间,说长不长,说短不短。

不过是二十四个时辰,一百九十二刻,五百七十六盏茶的功夫,一千一百五十二炷香,三万四千五百六十弹指……

再想想,一弹指有十刹那。

真是……

难熬。

樱之的头疼脑热睡一觉就没了感觉,在河滩上撒丫子疯跑,还糊了一个纸鸢放飞在碧空下。总要找点乐子消遣,只是消遣的同时,还是感到难熬。

晋南笙两夜不归家。樱之视若无睹,人就在岛上,狗爷还活着,阿姊还能丢了不成?自打那日樱之撞破晋南笙还有着吹号角之人的身份,她好像越发不在意樱之如何想,如何看了。樱之亦是如此。

王嫂自席间脱困后,形容憔悴,她的禾儿不知被人藏到了哪里。她在家里度日如年,恨不得一刀了断了自己。然,儿子还流落在外,她还得活到恶人死去的那一天,带上铁锹掘坟。

穆虚闭门谢客,独坐家中断水绝粮。小王八与何不愁去过几次都被赶了出来。

月见谷看上去风平浪静。平静到使人胡思乱想,揣测谷里的人是不是都死了,预测收尸的日子,坟墓的风水朝向。

狗爷不知所踪。

其余事项,井然有序。

这两日——

有人过得并不舒坦。

竹林里。

蒙歌拿着小刀不紧不慢地削一节竹竿子。时不时地拿起放在地上的蒲扇挥舞两下,只为了驱赶蚊虫。他已经是全副武装了,只留下俩眼珠子在面罩外边滴溜溜地转。这些蚊虫就像通了人性,只挑他眼周叮咬,一叮一个准。

他不得不停下手上的活,横竖掐两道印子,镇住“吸血鬼”。

痒与痛的结合,使得蒙歌长叹一口气,恨不得端了蚊虫的老巢,一巴掌拍下去死一串。

他才不想受这份罪,然而不得不承受住。

谁让他的无良主子心血来潮,说要吹笛子,但岛上没有笛子。没条件创造条件也要吹,作为一个以主子为唯一进步标杆的忠心护卫,怎能不满足自家爷的小小要求?

“嚓”,他终于把这一节竹竿给剔光滑了,还得好好磨边,不能割破了盛京第一花的唇瓣儿。

这是他做的第四十七支竹笛了。

短短两天,他从不沾阳春水的纤纤手指,竟磨出了老茧,起了水泡……实在有损形象。蒙歌又一次叹气,自己能吃饭能拿刀的右手,在一次又一次地削竹子的过程中,都不用别人帮他挑手筋,就被废掉了。

他一向是不喜欢动脑子的,在他看来,动脑子影响发量,发量减少后头顶就容易感知到风的流动,这令他很是不悦。不过现在不得不动一下脑子了。若是再不被主子满意,那他就得做第四十八支竹笛,到时候手上的水泡儿破了,更是痛苦。

前面四十六支笛子是以什么理由被丢弃的呢?

“这竹子是用来做笛子的吗?分明就是用来装竹筒饭的!”

蒙歌还不知死活地笑着说:竹筒饭蛮好吃的。

连人带物一起被丢出院子,头撞在墙面上冒出一个青紫大疙瘩。

“太细了!你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