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20章(第一更)(2 / 2)

七零农村鬼事 迷胡虫 4796 字 2020-03-27

一身新衣服就过来了。

有的甚至连件新衣服都没有,光穿着旧衣服里面比较好点的衣服就嫁人。

好点的就是新衣服、新被子

她结婚比较早点,在六十年代初期她就嫁过来丈夫家了。当时还没那十年浩劫,没人会抓着你结婚怎样。

当初的她不说是全套新衣服、被子、她娘家甚至送了新衣柜、新床,那个衣柜还是个双开门的。

她爹娘还给了她五百块的压箱钱,但她爹让她别说出去。

她爹说给金银首饰那太显眼,一个农村的,能戴着那东西去田里干活?

给什么不如给钱实在,这事她只跟她丈夫说了,别人都没说。

那个时候不说婆家这个村子,就算是王家村嫁女儿都没有人这么大方的。

她们这边种的树少,也没什么好木头,只能是去离这五、六十里的山里买木头。

哪个人不晓得,想弄个好点的家具要花多少钱,当初的婆家在外人面前也很是有面子。

这么多年,她也没仗着自己娘家好,就在婆家不做事、给人脸色吧。

她也是跟着所有的农村儿媳一样,努力干活,跟丈夫挣的钱都全部上交。

家里没吃的时候,还拿出自己的嫁妆钱,让丈夫偷偷去黑市买了粮食拿回婆家,让全家人能填饱肚子。

可是现在这事竟然是公婆觉得她有钱不用给她家分田地的原因了。

以前看着公婆对自己虽然没个笑脸,但也没有给她气受什么的。没想到尽把坏心思留到了现在。

底下的二个妹妹、一个弟弟都结婚了,不需要她家做牛做马的挣钱了。

就一句家里没钱,几个弟弟、妹妹结婚都花光了。然后二亩的旱地把她们一家给打发了。

哪有这么好的事,她们跟公婆争辩没有结果。只能是找到了村子来帮忙游说。

可是这事吧,属于家事的一种。所谓的清官难判家务事就是这样。

以现在七、八十年代的农村来说。家里的一切都是父母的。

分家时父母给你什么,那就是什么。如果没有父母哪有你?不给你东西?你自己难不成还要父母去养你?

当然分家太过偏心的父母不是少数,有的在别人的指指点点中,要点面子的还是再给分的太少的儿子补一些。

但有些不要个面子的不在乎。

你说你的,我又不少块肉。名声算什么,儿子、女儿都结婚了。

也不怕名声不好听。过个几年谁还记得这事?

现在大姑婆家大哥的儿女适龄的都结婚了,年龄小的还得过几年。就她二个儿子也快到了结婚年龄。

大儿子也都已经18岁了。小儿子现在16岁。分家又没给一分钱。

这快二十年的时间了,当然爹娘给的500块花的也没多少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