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 秋瑾大闹广州(下)(3 / 3)

年底,破产了。秋瑾在婆家的日子,就更不好过了。加上丈夫在志趣、爱好上也与自己毫无共同之处,她经常叹息道:“琴瑟异趣,伉俪不甚相得。”

到1903年,婚姻也到了七年之痒的时候,秋瑾和她的丈夫彻底决裂。当年,她的丈夫在盛宣怀政府的财政部里工作,当了个主事,相当于现在的副司长。秋瑾在京城认识了生命之旅中一个很致命的闺蜜:唐群英,眼界大开,女权意识大觉醒。这一年的中秋,王子芳说好要在家宴客,让秋瑾在家准备,但到傍晚就被哥们拉出去吃花酒了,到了点钟还不归,秋瑾自然等得不耐烦,也摔门而出,穿着男装偕小厮去戏园看戏了,半夜才归。秋瑾的丈夫都大光其火,回来就把秋瑾痛打了一顿。秋瑾少女时代就练过刀剑马术,但毕竟裹了小脚,打不过男人家家的。但这口气忍不下去的,于是离家出走,找了一家宾馆住下。后来,虽然被劝回,但是秋瑾与丈夫的关系,变得很恶劣,因为丈夫竟然打女人,她对丈夫的评价变成了“禽兽之不若”,至此专心跟着唐群英四处奔走,再不回家,为中国的女权鼓与呼。

所以1906年秋天,高大的洪承夫约她喝茶,洪承夫在哥伦比亚大学时候,还加入了学校的棒球队,身体魁梧,又彬彬有礼,加上洪承夫在议会里赞成男女平等,她对他的印象不坏,于是没有多想,便答应了。

两人便一起喝茶看戏,十分惬意。等到戏终人散,两人不肯分别,便一起下楼,到河边走走。两人并排走着,洪承夫给秋瑾介绍美国的女权主义运动的历史,还有美国的政治情况。秋瑾像一个小女孩一样认真听着,不时发问。她穿着一身灰色西装,戴着一顶鸭舌帽,帽檐压住了披肩的黑发,却围着一条红色毛线的围巾,整个着装其实并不太协调。

洪承夫轻声问秋瑾:“秋小姐,为何每次见你,你都穿着男装。你每天都穿男装吗?”

秋瑾哈哈大笑,说:“是的。我要成为男人一样的强者。留辫子穿长袍,那是满族人的习俗,不是中国人的装束,所以我穿西服。”

洪承夫点点头,说:“我就喜欢秋小姐这样有主见的人。”

留过洋的男人如此直白,秋瑾有点不好意思,便岔开话题,说:“敢问,议员你是保守派,还是革新派?”

洪承夫说:“当然是革新派。”

秋瑾问:“你是孔子的信徒吗?孔子的信徒,那就是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的信徒!我讨厌这样的伪君子。”

洪承夫说:“我不是孔子的信徒。不过我知道孔子这句话,孔子说‘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’,这里所说的女子,大概另有一番意思。他不是说‘女子无才便是德’吗?说女子有了学问害多益少。这是对妇女的侮辱。也可以说是当头一棒。我希望我们注意自身的修养,而不必去计较这些事情。我一向佩服中国女子有勇气、好学习,所以我才在议会里赞成给女子权。我们虽初次见面,向你说这些话,完全出于内心。”

听了这话,秋瑾开心地笑了,感觉自己等了这么多年,终于等到了一个知音,凉风习习,天上的星星,在夜空中闪烁着,照亮了脚下的路。两人聊到了半夜,秋瑾全然忘了,自己在北京,还有一位感情不和的高帅富老公、九岁的儿子和五岁的闺女,当时,他们还没有离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