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八八四章 我艹,这回是反腐的大坑!(4 / 4)

“哦,不是说‘传唤’吗,怎么又变成‘抓捕’了?”

“我……你袭警就该抓你!”

“看来,你们真的是通过关系混进警察队伍里的草包了。我有必要跟你们科普一下法律对‘袭警’的定义。”

“《警察法》第三十五条规定……”

“《刑法》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、第四款规定……”

“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五十条规定……”

麦小余滔滔不绝的说了一堆,都是相关法律条文对袭警罪的认定以及处罚判罚规定,听得松峰四名警察一脸懵·逼不明觉厉。

赵队心中暗叹:你们之前就没了解过,他老子是燕京赫赫有名的大律师吗?

麦小余年少时,好打抱不平,经常打架。

但是法律对打架的认定和处罚规定,有些时候并不会考虑到打架的起因。

好比说对方无事生非找你麻烦,你跟对方干起来。

警察可不会在乎谁挑事在先,又是谁先动手的,只要打架双方都是赤手空拳,那么双方就都有责任。

至于说谁的责任更重……在不考虑人情关系的公平情况下,要看谁受伤更重。也就是说,谁受伤越重,谁越占理,哪怕是他故意找茬而且动手在先。

这就是中国……华夏的法律。

老麦同志阻止不了儿子打架,只能强迫他背熟各种与日常生活相关的法律规定,尤其是那些和公众认知相悖的法律条文,更是重中之重。

“我揍你们的时候,你们是在执行警务吗?”